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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为李大钊纪念馆招聘10名讲解员,其中男3名,女7名。招聘对象、条件及方法程序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我县(含入学前户籍在我县)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以证书为准),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庄,相貌较好的毕业生。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列编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暂定为三年,三年后随李大钊纪念馆人员变动或增编情况,经考核择优留用,转为正式在编人员。聘用期间,月工资800元,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布简章
采取上政府网站和利用电视台做招聘广告的办法,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或招聘信息(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2008年11月3日下午5:30止。
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
报名时毕业生需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交纳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并交报名费50元。
(三)、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不予报名参加考试。
(四)、发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和初步面试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招聘考试。
发证时间:11月6日上午。
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
(五)、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以时事政治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2008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为考试内容。
笔试时间:11月12日上午9点至11点。
笔试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笔试聘请专家、教授命题,考场设置、主监考人员、考场规则以及试卷的装订、封存、阅卷、查分等均按规范要求进行。
(六)、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60%。
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为1:2。当最后一个面试名额出现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的优先原则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⑴学历或学位高的优先;⑵党员优先;⑶身材高的优先;⑷年龄小的优先;⑸按报名顺序先报名的优先。
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特长等。
面试时间:11月19日上午8:30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结果
将应试者的笔试、面试成绩相加,按男、女分类排序,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参照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人员。
11月21日公示招聘结果。
(八)、体检
被录取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经体检合格者,正式聘用。
乐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乐 亭 县 监 察 局
李 大 钊 纪 念 馆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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