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加人事代理须知
 
一、代理范围
1、三资、乡镇、街道、民营、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2、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自谋职业、到外地应聘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成考、自考、职高(高中)、技校毕业生。
3、整体改制为非国有单位的原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聘人员。
5、事业单位改革实行聘用制人员。
6、外国驻唐机构的中方雇员和外地驻唐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7、出国留学及学成回国工作的人员。
8、自谋职业的转业、退伍军人。
9、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二、代理条件
1、有人事档案;
2、年龄:男在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三、代理程序
1、在职人员。原党政群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可通过调动或辞职参加人事代理。调动程序是:本人持身份证来市人才交流中心填写调动表并盖章后回原单位盖章,经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核后开具调函,回单位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档案转移手续。本人再凭调配处开具的干部(工人)介绍信到人才中心报到并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之后,凭人才中心开具的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调转函到原单位办理相关转移手续。辞职程序是:本人持身份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辞职申请表》,回原单位盖章并经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返交市人才交流中心,再开具调档函、养老保险商调函等将档案和各种保险关系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
2、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凭聘用单位盖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及毕分办盖章,再返学校办理报到证,然后持报到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协议。报到证开到其它单位,可持报到证到市毕分办改派到人才中心参加代理。成考、自考毕业生凭人事档案签定协议,也可办理录用、录工手续。
3、转业、退伍军人。本人持身份证和转业证或退伍证,到市人才中心开商调函,去市军转安置办公室或市退伍安置办公室调转档案及人事关系,然后与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
4、整体改制单位的员工。本人持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回原单位调转档案后签定代理协议,并转移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办 理 人 事 代 理 流 程

在职人员调动:

 
辞职人员:
 
毕业生:
 
转业退伍军人
 
整体改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