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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生 部 业 务 简 介
一、服务对象:
1、为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提供服务。
2、为应届、往届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就业提供服务。
3、为工作调动的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4、为市人事局委培毕业生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为用人单位引进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信息。
2、为毕业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就业提供用人单位信息。
3、为来我市应聘的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推荐安置工作。
4、组织用人单位开展招聘引进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活动。
5、办理引进的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安家费、月津贴等手续。
6、办理研究生爱人的随迁随调、工作安排、农转非等事项。
7、为市人事局毕业委培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和档案移交手续。
三、优惠政策:
1、引进的博士后,提供不低于120平方米住房,安家费3万元,月津贴1500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引进的博士,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住房,安家费2万元,月津贴800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引进的硕士,提供不低于80平方米住房,安家费3000-5000元。夫妻双方均为硕士引进同一单位,用人单位提供1-1.5万元安家费。
4、研究生的配偶 、子女可随迁随到。配偶无工作的,给予安置就业。配偶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
5、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到岗后,可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到市属工业企业工作的,工资"保底不封顶"。最低工资标准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比照执行。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
6、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后、博士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所在单位申报数额限制。
联系电话:(0315)234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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