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才字[2007]06

关于举办全市流动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6]60号)和唐山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唐人字[2007]61号 )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省、市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创新能力培训考核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未按计划参加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暂缓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且年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从2008年开始,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并验证合格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便于广大流动人员参加培训、顺利通过考核,市人才交流中心举办流动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各类所有制单位流动人员及参加人事代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以省人事厅指定的《创新能力教程》为培训教材,重点培训创新概念和原理、创新思维和方法以及创新实践和目标导向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其中集中培训40课时,分为脱产班和业余班两种,由专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认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颁证。根据培训进展情况,向市人事局申请,适时安排考试。考核认定: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北省创新能力合格证书》,以此为依据,按40学时或5学分,记入《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报名方法: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考试报名表》,交一寸照片3张,培训考务费175元。

创新能力培训是促进我市科技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新能力培训工作做实、做好。

 

附:《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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