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职考函〔2008〕1号
关于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8〕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各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
三、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帮助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08年4月15、16日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02571、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四、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7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3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其它
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与考试现场报名同时间同地点进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和指导教材一套105元,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和指导教材一套160元。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工作由民政部培训中心和河北省退伍军人职业技术服务培训中心共同组织。培训地点在省会石家庄。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75号 邮政编码:050061
网 址:www.tuiwu.gov.cn;www.twjrfw.gov.cn
联系电话:0311-85995190 传真:0311-85995026
联 系 人:张瑞成、杨立军
附件: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涉及部门和领域简介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附件:
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涉及部门和领域简介
在我国,社会工作目前主要涉及的部门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其中,政府职能部门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群团组织有共青团、妇联、工会、老龄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
社会工作主要存在于社会服务领域。一方面是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领域,服务对象有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失业者、吸毒者。另一方面,在一些特定机构中开展的社会服务,如在大、中小学开展学校社会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社会工作,调节医患关系,解决影响健康的心理和社会问题等。在监狱和社区开展矫正社会工作,帮助犯罪人员回归主流社会;依托社区或非营利机构开展家庭社会工作,促进家庭和谐;在企业中开展企业社会工作,保护职工权益、缓解职工压力等。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分为四类:一是公务员岗位系统,主要是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岗位。二是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军休所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三是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相关岗位,包括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四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也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
社会工作者也可以经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注:摘自<<社会工作文选>>(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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